櫻花樹下的約定
畢業第二年的婦女節吧,我、玉伶、阿珠一起去瑞芳開會,開完會,我們相約去大粗坑探險。我們沿著舊路一路走上去,大粗坑好些房子都荒廢沒人住了,分校也已廢校多年,我們在學校的一顆櫻花樹下,埋下10塊錢,並許願10年後要一起回大粗坑的心願。
我那時的心境其實很茫然,更不知自己將來的命運會是如何。
我們爬到櫻花樹上摘了好多櫻桃,兜在裙襬裡。豈知半路上,下起了滂沱大雨,我們全都淋成了落湯雞,櫻桃也摔得七八爛,只好扔了。回到閣樓時,竹師的學長田老師看我三個人的狼狽模樣,趕緊用大灶燒了熱水,讓我們洗澡。
一轉眼,三十年過去了,阿珠告訴我,她這一輩子最快樂的時光,就是在猴硐的那幾年。
我當時雖然並不覺得這生活有什麼特別,可是年紀越老,想到在山上教書時,年輕的自己,就好像看到一個充滿青春色彩的身影,終年遊蕩在迷人的山谷裡,是那麼樣的美麗,而且讓人懷念。
喔!那就是逝去的青春,是再也不會回來的年華啊!
此篇寫得很有味道!
回覆刪除結果
那十塊錢呢?
又,
是否每篇「鄉村教師日記」
各加一篇名,
再註明「鄉村教師日記」之幾
由於前幾年大走山的關係,去大粗坑的路,已經沒了。10塊錢應該還在櫻花樹下吧!
回覆刪除感謝師兄不吝指導,我會慢慢參考改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