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9月20日 星期一

心酸的歲月之〈五〉:婆婆對孩子有偏愛


心酸的歲月〈五〉

搬回台北後,與婆婆、大哥、二哥同住在一棟舊的透天厝裡。其實,窮,並不會讓我太難過,因我從小窮慣了,物質欲望也不高。比較不舒服的是:我婆婆對孩子有偏愛,常做出差別待遇,大人們對小孩幾乎都是冷漠而且不友善的,說真的,住老家的那十年,是我的黑暗時代。

兩個孩子都在老家成長,尤其是大女兒,因為身體不好,我託我娘照顧,婆婆很不諒解〈她是千金大小姐,吃不了帶孩子的辛苦〉,我家同學又忙著外面的事,我又窮又不開心,常跟他為了一點點小事吵架─真是貧賤夫妻百事哀啊!

女兒個性從小早熟懂事,其實是充滿著不安全感,我好像複製了大家庭童年的不愉快經驗給了孩子,這是我畢生的遺憾。

我婆婆雖然受過教育,卻是個虛榮的女人,一堆孫子,她還東挑西檢的,沒有公平對待孩子,真是愚蠢,將來我絕不要犯這個錯。大家庭裡的大人,如果沒有寬容的愛心,對小孩心靈成長反而有害,還不如小家庭單純。

今年婆婆從巴西回來,她已經退化成一個像小女孩般的可愛老人了!我不討厭她了。我只是遺憾啊!她當年沒好好對待我女兒。所以她們之間幾乎找不出什麼話題互動。

但我另外兩個已經身為人母的姪女,讓我好感動,我們出遊時,兩個大女孩都搶著進廁所幫我婆婆穿衣服。她總算沒有白疼她們啊!

我曾經不只一次想早點ㄦ搬出去,可是我花一百萬買的鄉下房子幾乎全虧掉,又存不出錢買新房子,那時我薪水一萬多塊,租一棟公寓最少也要一萬塊,一間雅房五千元呢!

沒錢,只好在老家窩著。好多年後,受我妹妹提供的金援,才正式買了房子。

結婚的第一個十年,理財完全失敗。只因買錯一間房子〈買在最高點,賣在最低點〉,血本無歸,白吃了不少苦頭。

婚後十年,我完全不碰錢〈我是愛花錢不愛存錢的人,我有自知之明〉,讓我家同學全權處理,等他把我們辛辛苦苦存錢買的房子,低價賣掉後,我才知道,這人實在不善理財,我開始介入後,79年買了現在的公寓,91年用超便宜價錢買了一間透天厝,準備將來整修好〈現在只有簡單拉皮後出租〉,老了可以與孩子分層同住。再加上我山上的小屋,我在置產上算是OK!比上不足,比下有餘啦!當然這一切都是因為我有一個永不缺席的金主─我老妹的緣故!

三重房價二、三十年來沒有變動,多是老舊公寓,但我家附近有四個圖書館、五個公園、一個老人文康中心、三個小學,兩個市場,兩個地下停車場,生活機能很好,貧民窟裡也有屬於我的幸福角落呀!

2 則留言:

  1. 是啊!其實三重只是房子舊,公園「粉」多呢!我女兒認為,在大安森林公園「排隊」盪鞦韆的家長,並沒有比較聰明,簡直就是監獄裡「放風」嘛─當然,業者可能不會這樣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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