娘說她結婚時的聘金只有1000元。她出嫁時,我外公給她250元當私房錢。這錢一直借給人生利息,我小學時的補習費就是從這ㄦ來的。
多年後錢滾錢,250元居然變成了500元了,我娘粉高興身邊能夠擁有這一筆小錢。
哪知,我讀初中時,娘向借錢的人要回來,想讓我繳學費,錢卻沒了。
那人告訴娘,我爸賭博賭輸時,就請朋友去向娘借錢,500塊錢就這樣一次次借給「朋友」,到最後消失無蹤。
我爸這一招也算是智慧型犯罪吧!
不過,我爸說他賭博一向都粉聰明也粉節制,他並不承認他幹過這蠢事。
我想老爸在村人當中應該算是聰明的〈我另一位叔叔在鄉下賭輸了錢,跑路來台北一輩子沒回去過家鄉〉,但是賭博並不是聰明的人就會穩贏哪!運氣的成分也是很高的呀!
由於受到這樁私房錢蒸發事件的影響吧,老爸在娘心目中的信用破產了,導致後來我娘對於老爸百般的羞辱與謾罵,老爸從不回嘴,硬是吃了下去〈老爸心知肚明自己確有理虧的地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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