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25日 星期二

見危不救


退休前幾年吧!有天中午,我帶著小朋友從延平北路過馬路回家。

像往常一樣,綠燈亮了,我站在路口看著小朋友走過馬路。

因為不是全校放學的時間,所以沒有導護媽媽,沒有大旗杆,只有我舉著小小的紅旗,站在路口。

突然,有一部摩托車衝了過來,當場把學生撞倒了。

我受到極大驚嚇,整個人呆住了,幸虧有學校老師路過,幫忙跑到前頭,把闖禍的摩托車攔住了。

路人忙著幫忙叫救護車,我跟著送學生到醫院,我不斷哭泣、發抖,校長來了忙安慰我,她認為錯不在我,因為,我們都盡到責任了,闖紅燈的人要負最大責任。

交通警察也到醫院讓機車騎士簽了肇事紀錄。

後來這位小朋友的腿傷慢慢養好了,由於內疚,我去家訪了幾次〈這是其他班級的學生〉,送了他一套《漢聲小百科》,對方也有盡到賠償的責任,錢可能不粉多,但也還過得去。

這位年輕騎士常年習慣開快車、闖紅燈,車速粉快,撞倒人他都沒有察覺,一路飆到台北橋下,才被學校老師攔下來。

幸虧沒撞出人命,否則我一定一輩子都會被這陰影籠罩,無法解脫。

最近大陸有位小女孩悅悅被車撞倒,18組路人經過,都沒人伸出援手。大陸正準備立法懲罰這些冷漠的路人。

我粉幸運,有老師見義勇為,否則後果真是不堪設想。

這些冷漠的路人,其實也不需什麼懲罰,他們大概應該每天祈禱,自己走在馬路上,永遠不要「出事」。

孔夫子常說:「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我們若希望別人伸出援手,那就先伸出你的手來幫助別人吧!

信任與情感是社會的無價之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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