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月29日 星期三

不教而殺謂之虐


今天看到這對打死獨子的夫妻被法官判了七年徒刑,我為他們喊冤。

這對夫妻,既沒有家暴傾向,也沒有虐兒紀錄,純粹是因為求好心切想救孩子。

如果有更好的辦法,誰願意親自打死自己的孩子呢?

偷錢的孩子除了打以外,難道沒有更好的辦法嗎?

孩子偷錢,只是因為他有消費需求。

我認為適當給孩子零用錢才是治本之道!

並且給的錢必需比孩子的需要再多一點點,讓孩子有點ㄦ餘裕練習存小錢。

等小錢存成大錢時,再帶孩子去買一些比較昂貴的東西,讓他體驗存錢的好處,

怎樣讓孩子滿足消費需求,並適當控制自己的欲望,這是粉艱難其實也是粉簡單的事。

孩子犯錯總是有辦法補救的。

偷錢並不代表孩子有劣根性,也不是什麼可恥的行為,純粹是父母長期忽略孩子的心理需求的結果。

人,不是生來就會當父母的。

然而,我們的社會,長期以來忽視父母的親職教育。

如果事發之初,這對夫妻有機會接受足夠的親職教育或適當的諮商與引導,這悲劇肯定是可以避免的呢〈他們或許有向學校老師求教可惜多數老師們頭腦太冬烘沒能提供真正有效的良方〉

豈止孩子需要教育,許多父母也許比孩子更迫切需要接受再教育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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