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0月13日 星期三

鄉村教師日記之〈八〉:苦澀的初戀



剛到山上時,與兩位學長同租房子,住在學校下方的一戶人家,房租好像也是五百元。學長與房東女兒談戀愛,我完全沒有察覺。

沒多久,我搬到了學校宿舍的小閣樓。這閣樓有我苦澀的初戀回憶呢!〈我家這位最討厭我提這事〉

那時我好喜歡一位音樂老師,他每天早起,去山上散步,聽英文廣播節目時,會摘朵小白花,插在透明的玻璃杯中,悄悄放我桌上。

有時,吃過晚飯,我們一夥人去夜遊,在黝黑的山上,他高唱「遺忘」、「叫我如何不想她」等歌,嘹喨的男高音,迴盪在暗夜的山谷裡,久久不散。假日回台北出遊時,他是我們這群女生中,唯一最受歡迎的男伴。我們戲稱他是我們的「寶二爺」。

之後,音樂老師調回台北,但常回來上家教課。每當他上完課,就會來我的閣樓,一起聊天吃宵夜,有時甚至聊通宵。

我喜歡這個老師,不是因為他浪漫,而是因為他溫柔。

他教鋼琴用一種奇怪的觸鍵法,而且不隨便打罵小孩。那年代,不打罵小孩的老師是奇蹟吧!

很可惜的,這位老師,當時,好像並沒有看到我的「優點」,也沒愛上我。這樁未成形的早夭戀情,很快就煙消雲散了。這老師後來和別人結婚,過著幸福美滿的生活去了。

可是,當年,這個無緣的男人,卻凝聚了我青春時期,對幸福婚姻的想像與熱情。雖然,他,注定在我的人生中缺席。

結婚後,我跟我家同學處得不太好,他脾氣很硬,而我也很不溫柔。可見我當年的選擇也沒什麼錯,問題是對方並沒有「真的」愛上我呀!

是誰說過,跟你結婚的人,通常不是你最愛的;你最愛的人,並不一定最適合你〈學姊始終都只投我家同學一票,她認為音樂老師太優秀了,將不利於我的個人成長〉。好像頗有幾分道理。

過沒多久,又颳了大颱風,閣樓也不能住人了,我只好搬到學校旁的老舊宿舍,直到結婚為止。

4 則留言:

  1. 當年的音樂老師很早就去師大進修學位,到大學去教書了,為了這個男人,我勢必放棄自我去配合他的發展,對於一個女人來說,這是福是惑,其實很難說!總之,他一定不會像我家這位這樣寬容的把我當「女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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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聊通宵
    哈哈哈!
    體力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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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學姊認為他跟每個女人都是聊得來的,這沒什麼稀奇。他只是恣意享受著一種「戀愛的感覺」,並沒有真的愛上任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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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我家這位是現在最流行的三低男,低姿態〈雖不懂女人、卻尊重女人〉,低風險〈不亂搞外遇、亂換工作、從一而終〉,低束縛〈閉上眼睛,給女人100%的自由〉!
    據說「三低男」才是女人獲得幸福的保證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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