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9月19日 星期三

我的菜市場記事之二:驚魂記



退休後,多數時間我都嘛在菜市場裡閒蕩。菜市場是我休閒娛樂兼運動的場所。
但是,逛著逛著,偶爾不免心神喪失,買了不該買的東西。
昨天,我買了一件五百元的米色外套。回家試穿後,覺得不怎麼喜歡(看起來太年輕了)。
我趕緊回去「退貨」。
我說:「老闆,這衣服不適合我,可以退錢嗎?隨便你退多少都行。」(自己眼光太差要怪誰呢)
年輕女生說:「可是我們是不能退錢的,你可以「換」一件其他的衣服啊!
「可是,你們的衣服我早上都看過了,沒什麼衣服是我適合的呀!」
我把衣服遞給了賣衣服的小姐,轉身離去。小姐接下衣服時對我說:「感恩啊!」
也許是這兩個字「刺激」了我。走幾步路後,我轉身回來,去攤位上拿了一件399元的褲子,告訴小姐,我決定換這件。
哪知這位小姐卻說「很抱歉,這當季的衣服,是不給換的。」
我大不以為然,拿了褲子就往外跑。另一位年輕人氣呼呼的追上來,搶回我手上的衣服,嘴裡大聲說:「大家看啊!這人是小偷!」
我也大吼,「我是小偷?那你就是強盜。把我的錢還我。」
圍觀的人越來越多,那年輕女生不得已才拿出五百元還我,我指著年輕人說:「事情還沒結束,你必須給我道歉,否則我要告你誹謗。」
年輕人躲到後頭不理我,我拿了錢,悻悻然離去。
回家後,我告訴我家這位我在菜市場的這場「驚魂記」。
他認為我太莽撞,勸我小心,若遇到壞人,被砍死都嘛有可能(為了五百元太不值得啦),我說「我正愁將來不知怎麼個死法,一命賠一命,誰怕誰啊!」
但是他說這位小姐犯了三個錯。
首先,我自認倒楣要離去的時候,她不應該說「感恩」(我又不是你媽憑什麼讓你感恩五百塊我寧願捐給慈濟也不願意給你啊)激起我的反感,如果,她採取低姿態訴求我的體諒,也許我就不會那麼「火大」了。
第二個錯是她不應該接受了我的衣服又不讓我換,如果她堅持原則退回我的衣服,說真的,我只能自認倒楣(她想把衣服拿回去再多賣一次錢吧真是欺人太甚)
第三個錯是當我拿了褲子跑掉時,他應該「放」過我,因為褲子價錢只有399元,他回去結帳,一點ㄦ也不吃虧。也許,他錯估我的決心與勇氣;或許她誤以為我外表和善可欺,準備「吃」掉我(哼這兩個年輕人比我的孩子還小哩)。
回家路上,有位太太勸我「何必搞這麼難看呢」?我說我有自信,菜市場裡認識我的人都不可能相信他的指控;而不認識我的人,隨便他們怎麼想,與我無關。
菜市場的人生百態,形形色色,非常精采。我今天為我自己討了個公道,我要給自己按個「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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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則留言:

  1. 我立刻氣呼呼的把五百元去買了樂透 全部摃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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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漫畫書店的老闆娘好意勸我 你的個性太執著啦 我說我知道 這是標準的罹癌性格 但是 江山易改 本性難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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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昨天我的同學阿珠告訴我,她說她看到我在菜市場跟人吵架的事,她粉心疼。
    印象中,阿珠是個理性到不行的人,大千世界的紛紛擾擾,好像永遠與她無關。聽她這樣說,我還蠻感動的,我知道在她不動聲色沉穩的表面下,其實,有一顆柔軟平和的愛心。
    小景過世時,我請她參加告別式,她也是馬上就答應了(在學校時,雖然沒什麼來往,但終究是同學一場啊),阿珠的感情深沉安靜,讓人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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